《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EPS模块外墙保温工程补充定额》
说 明
1.既有项目EPS模块保温工程外墙满粘EPS模块,材料厚度不同时允许换算,人工及其他材料不变。
2.既有项目EPS模块保温工程圆弧形、锯齿形等不规则墙面保温及线条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.15,材料乘以系数1.05。
3.既有项目EPS模块保温工程外墙涂料或粘贴块料面层分别执行2009届《内蒙古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定额》相应项目。
4.既有项目EPS模块保温工程采用双排钢管脚手架执行本补充定额相应项目,若采用吊篮架子执行2009届《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》相应项目。
5.既有项目EPS模块保温工程施工前的拆除工程,执行2013年《内蒙古自治区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》相应项目和取费标准。
6.既有项目EPS模块保温工程,取费标准执行2009届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》装饰装修费率标准。
7.本补充定额人工单价为2009届计价依据标准,人工费调整应按照《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》(内建工[2011]303号和内建工[2013]587号)要求执行。
8.本补充定额所涉及材料价格为补充定额编制期市场价格,不再执行各盟市所发布的辅材调整系数及计算规则。
工程量计算规则
1.外墙满粘EPS模块,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,扣除门窗洞口和0.3m2以上孔洞所占面积。
2.外墙满粘防火隔离带、EPS模块线条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。
3.门窗洞口抹保温砂浆,按设计图示洞口尺寸以延长米计算。
4.脚手架按实际搭设墙面垂直投影面积(不扣除门窗洞口及孔洞的面积)计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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